各教学科研单位、横向科研人员:
为全面落实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方便科研人员开展横向科研工作、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风险、防止疫情传播,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横向科技项目相关业务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横向科技合同审批盖章
1.项目负责人通过邮件、微信或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网络传输途径,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进行申请,并提交横向科技合同电子版。
2.各教学科研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审核同意后,如合同金额在审批权限内,则直接通知项目负责人审核结果;如合同金额超出审批权限,则转发给科技转化中心项目管理科工作人员。
3.科技转化中心审核合同后,将审核结果通知教学科研单位,由科研办主任或分管科研领导通知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得到合同审核同意信息后,通知甲方单位先签字盖章,待教职工正式返校后补齐相关手续。甲方单位签字盖章后急需学校盖章的合同,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由项目负责人与科技转化中心项目管理科工作人员预约,将合同交至约定地点盖章。
二、横向科技项目相关文件(不含合同)签字、盖章及资料领取申请
按正常的“一站式服务”中“横向科技项目相关文件(不含合同)签字、盖章及资料领取申请”服务事项,在 “办事大厅”中线上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用印和领取相关资料。
三、横向科技合同免税和横向科研经费上账
横向科技合同免税和横向科研经费上账两项业务需与武汉市科技局、学校财务处对接办理,目前为疫情防控居家办公期间,待教职工正式返校后集中办理。
其中,办理横向科技合同免税,老师们可按科技转化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中《免税须知及技术合同认定申请网上操作流程》提前将相关材料准备好后寄送至“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410A”,收件人:丁璞;电话:65692193。办理首次免税(技术交易额核定),核定通过后,后续则只需办理退税流程。
联系人:蔡长伟 18602766751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
2022年10月28日